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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1 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人类的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需要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很小的一块;然而请愿是不在其中的。”
中国,煤矿储量全球第一。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墨尔本元素行斋 2007/9/26 以酹忘却的中秋以酹忘却的中秋
两年前写的文章;在昨天那个同样的日子里,又想起这个人这段历史来。今天,八月十六,此时此刻,三百七十七年之前,一切究竟是什么样子。没有他,我兴许此时还会是在这个国家这个城市这所学校;但是没有他,无论如何我来此地的一切心情和胸怀都会完全不同。
异国他乡的第一个中秋,在墨尔本酷似北平秋天的仲春季节。万里之外的北平的中秋,家人都团坐在桌边,庆贺八十二高龄肝胆切除手术成功的姥爷从医院返回家中。万方玉帛风云会,一统山河日月明。唯独少我一个。
我却并不感觉想家,手机惨叫,提醒我想起的却是三百七十七年前的今天,同样离家万里,在北平面对刀刃利钩,举头望月的那个人。
我可以身在天涯四季;我永远是在北平尽头的秋天。所有的人都可以忘却,唯独我不可以。
是谁给了我最初的志愿,今天的灵魂,一生的梦想。并不是这个人,而是我自己。
但是,一切的倒影之中有他的烙印,有许许多多个兴许为当代人所不齿的烙印。我甚至已经清楚地看到,自己最后的结果,也无非和他一样,只能归结为这两句遗词;既选择如此,也便安心于此。
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
墨尔本的春天毕竟依旧还是春天;昨夜,中秋皓月千里;今天十六,天却阴了,阴霾很彻底。
过去永远是过去;两年前的文章,也永远是两年前的文章。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墨尔本元素行斋
(以下抄自两年前中秋行文:
以酹忘却的中秋 ——写在袁崇焕罹刑三百七十五周年祭 余碧飞
天上月分明, 看来感旧情。 当年驰万马, 半夜出长城。 锋镝曾求死, 囹圄敢望生。 心中无限事, 宵柝击来惊。(袁崇焕《狱中对月》) 老北京的人大约都已忘却了,祖上在三百七十五年前犯下的一桩罪愆。崇祯三年(西元一六三零年)阴历八月十六,蓟辽督师袁崇焕在西市牌楼下被凌迟处死。旨意是崇祯皇帝的旨意,也充分体现了京城人的民意。全城百姓云集法场,齐心协力参与到这场对“反贼汉奸”的血腥屠杀之中。明末学者张岱在《石匮书后集》里记下了这个大快人心的场面:
“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
这段记载字字详实;除了末半句不尽准确。袁督师之首,刑毕挂在市中高杆之顶,本来确是要传视九边的;不料当夜被督师身边一名佘姓仆从盗走,私埋于广渠门外一处隐秘之地,即今天东花市斜街内的袁崇焕祠所在。袁督师以此,总算人头还有了着落,比起在他之前,同为朝廷正法传首九边的熊廷弼最终落得个人头不知下落的结局来说,似乎还有些安慰了。那位忠心耿耿的佘姓义士,便在袁督师墓边安了家,佘家人从此世世代代为袁公守墓,从不入仕,直到今天的第十七代后人佘幼芝女士依旧,已经三百七十五年了。
这段历史,北京人并不生疏;多亏了有金庸的《碧血剑》,和李敖的《北京法源寺》。这个民族的脾性就是这样,一方面创造出了世界上最完整最详尽最严谨的记史体系,一方面,老百姓却不爱看冰冷的史书,而喜欢听演义传说,在活生生的故事中寻找慰藉,铭记一个偏爱理想的过去。一六三零年八月十六日的那场影响空前的事件,在明朝的最后十四个年头里,直至乾隆初年时期,可能一直被当时的明史学者和朱明王朝的遗老遗少们,当作是明末人民反清运动中最为光辉耀目的一页。对前朝已无大芥蒂的乾隆皇帝为袁督师平了反,其时已过了一百五十年。算起来袁崇焕还算幸运;北宋宰相王安石因为变法失败,死后被所有人看作是赵宋第一大奸臣而横加诟詈,此冤直至清初始解。然而王安石也是幸运的,他的有生之年得以尊荣终了,即使蒙冤、家财被籍没、儿子被逼死也是他所不知道的了,到底好过被人剥光了衣服,赤裸裸绑在耻辱柱上,众目睽睽之下千刀万剐,还要听全城百姓大骂着汉奸,一面看他们抢了自己血淋淋的骨肉来吞下。我想那天的天气当很好,秋高气爽,青天皓日;中秋的两天通常是如此的。那一夜,十六的月亮照例荣耀了夜空,比十五的月亮更大更圆更亮,是一年来最完美的时刻。全京城的人刚刚欢度过中秋佳节;祖大寿在袁督师手书召唤下率军回援,清兵已退;那天,京城人该是怀着轻松与喜悦的报仇雪恨心情来到西市,而根本不会有一个人有过丝毫念头想到,前一夜的诏狱里,袁崇焕是怎样度过这一个中秋之夜的。
剐了袁崇焕,崇祯皇帝一面放了心,一面痛心地慨叹“安得将如岳飞者用之”;十四年后,这位呕心沥血焚膏继晷了十七年的皇帝无力回天,站在煤山之巅俯瞰硝烟弥漫的京城街巷、宫阙万间,仰天长叹道:“朕非亡国之君,尔皆亡国之臣”,凄凉地写下血诏:“任贼分裂朕躬,勿伤百姓一人”,吊死在那棵歪脖树上,成了国史上绝无仅有的一位自缢殉国的君主。而无论逼得他上吊的李自成,还是其后的爱新觉罗家族,夺了江山后都没有给过他什么不公的待遇。这个不幸的皇帝总算修成正果,从身亡之时起便得了正名,远远早于袁崇焕的沉冤昭雪。在年轻的崇祯身上,朱明皇室独一无二的气质显露无遗,除了从爷爷万历那里继承来的嗜财如命,太祖朱元璋的性格更是一脉相承,即那种同时达到极致的勤政节俭励精图治与刚愎自负多疑残暴的旷古绝后的融合。
时间久了,再厚的尘埃也已落定。无论王安石,还是袁崇焕,如今在史书中早已是正面的形象。崇祯皇帝也得到了更为客观的评价,有了自己应得的一个基本好的名声。老百姓的眼睛认得清一切,尽管他们曾经残忍地冤枉过一个袁崇焕。当剃着半个光头拖着长辫子的鞑子兵用坚强的铁骑把京城围了个水泄不通时,再正常的人也难免因为惊慌而失去理智。时间万能;当这段历史已经完全远去的时候,人民心里那杆倾斜的秤也就慢慢回归了正位。后人悲慨袁崇焕,写下一句“悲风为我从天来,寸寸血肉喂黎民”;东花市小区里,十几幢现代化的高楼拔地而起,楼群中古旧的袁祠孤独地存活下来,显得与周围不甚和谐,却更让人体会到现世对袁督师的认可与追思。
他那时是孤独的,和这袁祠一样。关外苦寒,很多他从家乡广东带来的战士坚持不住,纷纷离开。他坚守在这片土地上,一个人撑起辽东坚强的天空。八个中秋,征人在外,面对朝廷寡恩,奸臣构陷,他曾写下这样的诗句:
战守逶迤不自由,
偏因胜地重深愁。 荣华我已知庄梦, 忠愤人将谓杞忧。 边衅久开终是定, 室戈方操几时休。 片云孤月应肠断, 桩树凋零又一秋。(袁崇焕《偕诸将游海岛》) 这样的深愁忠愤至死如故。临刑前,面对远比皇太极的八旗军马更多、更为慷慨激愤的京城百姓,袁大将军只是随口吟道:
一生事业总成空,
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 忠魂依旧守辽东。(袁崇焕《临刑口占》) 三百七十五年过去了。曾有人感慨,袁督师这句“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只是他一个安慰自己的幻想罢了。“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明史•袁崇焕列传》)十四年后,多尔衮的大军终于在吴三桂带领下,把山海关防线彻底变成了废物。辽东确是块要命的土地;其要命却不仅仅系于朱明皇室与爱新觉罗家族之间。西元一九三零年,崇祯皇帝活剐袁崇焕整三百年。此时的中国辽东,已成为狭窄的海域对面一个小小岛国朝思暮想的肥肉。次年九月十八,这块可口的肥肉终于如愿以偿被锋利的武士军刀割下来,衔到了太阳旗的口中。八天之后,月圆了。对于辽东沃野上的中国人民来说,这又是怎样的一个中秋佳节呢。
西元一六四四年的春天,朱明王朝最后一个君主崇祯缢死煤山。又是整整三百年后,从辽东踏平山海关闯入中原大地的日本侵略者在神州各处纵火焚烧中国人民的尸骨;黎明前纯粹的黑暗,抗战最艰难的时刻。当时的国民政府为了鼓舞士气,在景山东脚下为崇祯皇帝立碑铭文,借凭吊之机宣扬民族气节。景山公园不大,却到处长满了牡丹。碑石今日犹在;每年春天的这个时节,高贵的牡丹满园飘谢,随崇祯皇帝的英魂一同逝去,宁被碾作尘泥,绝不折辱于攀花人之手。
到了六十年前的一九四五年八月,袁督师罹刑已经三百一十五年。侵略者的铁蹄仓皇举起了白旗,退出了山海关,撤离了辽东。似乎这时候,三百一十五年前督师的遗愿才第一次得到理解,才终于得以实现。那一年的中秋佳节,该是国史上最为喜庆幸福的一个;那一年的八月十六,我想,月亮也该是从未有过的浑圆与明亮,纯洁的银白色却绽放着火一样炽烈的热情,感染了整个大地。
袁督师可以瞑目了。倘若人有在天之灵,所有的这些他应该都已知道了:吴三桂领了清兵入关;而真正直接覆亡了大明帝国的,却是李自成率领的一群生生被饿反了的大明子民。爱新觉罗家族入主中原将近三百年,也曾以血腥的高压手段推行剃发易服,甚至是女性不缠足。后来的结果,却和金、元,和历史上任何一个外族统治王朝的最终结果一样,或许成功地改变了汉人的发型服饰,却被汉人改变成讲汉语,推儒释,尊孔孟,在根本上被汉化。
国大而不亡;一个民族如果占据了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上的每一寸土地,想要改变其根本是不可能的。太阳旗下的岛国人也曾抱过这样的妄图,在沦陷的华夏土地上推行奴化教育,也曾自吹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却不曾意识到早在他们之前,就已有过姓完颜、姓孛尔只斤和姓爱新觉罗的先人,一次又一次证明了他们注定的失败。毕竟,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民族,面对她两千年来统一的语言,累世沉淀的生活方式,一脉相承的思维习惯,博大精深而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最终将是谁改变谁不言自明。不然,今天世界上哪个国家,尤其是中东那片不太平的土地上,可以想象有五十六个民族和谐融洽地一起生活呢。
然而,我们真的就可以因此,高枕无忧了?
“吾恐季孙之祸,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汪精卫为太阳旗撑杆;温体仁必欲置袁崇焕死地;秦桧和他的贤内助更是家喻户晓。事实上,汉奸的历史之源远流长,与汉民族的历史不相高下。汉族概念始于汉朝;而武帝时期,已有一个名震江湖的中行说,投奔匈奴,做了大单于最得力也最器重的谋士,以此也就成了国史上汉奸的开山鼻祖。正如朱元璋的残暴和猜忌直传到崇祯一样,这个民族的劣根性似乎也如蚊蝇一般驱之不尽,千百年来代代相传。直到今天,不是还有一个用着唐王朝里顶呱呱的姓氏,流着半拉混杂着大和血液的华夏血而自称是大和人的某某太郎,在南海那片不大的岛屿上上窜下跳;还有一个披着袈裟举着法轮的疯子,在大洋彼岸的汉奸收容所里大放厥词么。
再过三百七十五年,一切又将是什么样?一路看过来,历史一直在不断的轮回之中慢慢前进。汉奸和蚊蝇,还会源源不断孳生下去;而正如人们对蚊蝇本能的痛恨一样,从苏武,岳飞,文天祥,史可法,到抗战期间数不清的英雄烈士,这个民族血性中的民族气节,也会一脉相承下去。人类想在和蚊蝇的对抗中始终占据优势,就永远不能麻木,丢了自己痛恨的本能。
因而我们该做的,除了警醒之外,就是铭记。
有些人有些事是不能忘却的。多亏了佘义士,更多亏了佘幼芝女士;去过袁崇焕祠的人,都会感慨周围格格不入的建筑群,惊叹他保存下来的奇迹。但去过的是少数;今天的大多数人都只是遗忘,毕竟,将近四百年了。除了他的家乡东莞,这北京城是最该记住他的地方。然而京城人却淡忘了,也许因为羞愧,也许因为,那些能绘声绘色引人入胜的演义故事里,袁督师出现得太少了,远不如他的死敌皇太极和他爱新觉罗一家子的戏多。青砖灰瓦的袁祠如佘家人一样,从不张扬,孤零零地静静守在袁督师墓边,任周围风霜雪雨;满清,民国,抗战,解放,文革,改革开放;经历了躲避搜查、隐姓埋名的生活,经历了乾隆皇帝封赏、达官显贵登访、路人齐声褒奖的荣耀,经历了抗战的艰苦,更经历了文革中保护袁墓的辛酸血泪,再就是其后的旧城改造、危旧建筑拆迁——其中多少惊心动魄的曲折故事,绝不次于袁督师在宁远和京师城下血腥的守卫战。如今,北京再不是以往那个风雨古都的模样;站在新建的漂亮而洋气的小区楼群里,多少老北京人认不出当年祖祖辈辈生活过的东花市来。三百七十五年,佘家的忠义已经成了国史上的佳话;今天,佘幼芝女士年纪已老,体弱多病,而佘家也不再有男性子嗣。保护袁墓的责任也终于移交国家,成了全民的义务。拜祭者并不多,碑前供桌上却能常年有鲜花。小小的院子里栽满了青松翠柏,有管理人员每天照看、清扫。佘家人,也可以放心了。
月再圆;转眼,三百七十五年在厚厚的国史上一页翻过。如今的中秋佳节,也和这北京城一样,除了一个传统的名分之外,再没有什么不是现代化。夜灯和尾气让月亮不再光辉耀目,人们对月饼礼盒的兴趣更是远远超过了月饼本身。然而,根深蒂固的东西是什么都改变不了的。人们照例喜欢过中秋,照例会记起李白和东坡熟稔的诗句,照例会想家。现代人再忙,过与不过,也绝不会真的忘记这样一个日子。可是,三百七十五年前,“悲风为我从天来,寸寸血肉喂黎民”的活生生的历史,却被谁锁进了令爱听故事的老百姓望而生厌的故纸堆里,成了被淡忘的一个中秋。那一夜,十六的月亮朗朗乾坤,寂寥的山河空空荡荡,京城人的欢笑却被辽兵的痛哭声淹没。或许所有的将士都感到了绝望和后悔,才会跟着祖大寿全军向满清投降。但是,他们的督师却是不后悔的。从熊廷弼身上,袁崇焕早已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可能的未来。然而当年谪官的经历,虽让他在“祗树红尘”之间有所动摇,他却最终没有选择“回头是岸”。“始信苍天方聩聩,欲凭赤手拯元元”——用现代眼光看来,多少有些愚忠和执迷不悟;在当时人眼里,他又太过骄恣和自以为是。其实,他只是和从古至今大多数平常人一样;中秋节的当夜,一定也曾透过牢房狭小的窗口,努力想看到夜空里金黄的圆月;也曾想尝一口五仁馅的月饼,品品那关外久违的家乡滋味;也曾想起自己的老母弱妻而潸然泪下。他也像大多数平常人一样,从小怀着美好的理想,只是比我们多了一点儿蛮子脾气,少了几分逡巡而已。
最终他是安静的;正如十六那夜的月亮,绝不哭出声,也只是淡淡微笑,更不会和十五的圆月争那中秋的名分;正如三百七十五年来一直安静的他的墓地,看周围沧海桑田;正如冰冷的史书上白纸黑字,安静得已经被后人遗忘。他没有什么遗憾;今天看来,没有。倘若他有灵,他该会这么想。五星红旗自信而从容地绽放,已是全世界注目的颜仪;鲜红活泼的篆体京字,不停奔跑着直冲二零零八年。是谁成就了今天的中华民族,和今天的北京;历史前进的步伐很慢,而我们似乎过早地学会了淡忘。其实很多事并没有变;很多事还只在昨天,甚至昨天还并没有过去。抬头望月,那月还是万历三十四年中秋的模样,圆圆灿灿的;温暖宜人的广东东莞,一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书生刚刚揭榜中举,满心理想早已飞到了山海关外,壮志凌云一如二十年后的他,可以口出狂言“计五年,全辽可复”。酒过微醉,他乘兴挥毫,留下了一生凄怆的梦:
战罢文场笋阵收,
客徒不觉是中秋。 月明银汉三千里, 歌醉金秋十二楼。 竹叶喜添豪士志, 桂花香插少年头。 嫦娥必定知人意, 不钥蟾宫任我游。(袁崇焕《秋闱中举》) 唯余一点丹心在
洒向长空碧血飞 乙酉八月初四寅时余碧飞记于元素斋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凌晨北京) 2007/2/11 人生自是有情痴太忙太忙;如果我不能在两天之内把房子收拾出来的话,马上就开学了,至少这个学期,我就再也不用指望自己在墨尔本的小窝能干净而整洁地像个人窝的样了。
但是太久太久没有来这儿,难得一片纯粹属于自己灵魂世界的领地。难怪临走前,收到了很多相同的短信问我,你的space还用么?
当然;离开了我的文字,我这个人还能通过什么来证明自己的生存和意义呢?
于是找出刚刚告别的去年年底,那北平的第一场,和我所经历的最后一场冬雪。所幸自己还留下了这些字迹,总算我始终没忘了叶海若究竟应该怎样存活。也正当其时地翻出旧作,以为对自己的警示,尽管这边的生活需要一切从零开始,万事与先前不同,我将要花费大量的心血在算计每一枚分币可以掰成几瓣来买够一天的基本生存食物,我依然是不能离了自己的初衷,我真正让自己下定决心到这边来的最终目的和野心,为此必须放弃的东西毫不可惜,而我必须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在现实当中丢了曾经那个理想中的自己。
所以,当我发现自己真的喜欢这个城市,而并没有丝毫的激动和沮丧的时候,我知道这一回我对了。然而前面很远,很难。剥离了幼稚的开始,我能否一直这样清醒和沉着地走下去,保持如一的冷静和坚定?
我已经让自己等了太久太久;我已经让一个人等了太久太久。我做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也为了他。可是你我始终只是一直在等。
既然这样,那又有什么必要写这个space,明明我不用通过任何言语文字,你便知道我的时时刻刻。
于是,说到底,我并不只有自己,只有某个人,只有自己心里的那个终点;我还有所有宝贵而可爱的朋友,我需要不断让他们知道我还快乐地活着。
墨尔本夏令时间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凌晨
人生自是有情痴
此恨不关风与月。
雪下来。我以为,今年再也没可能见到的雪,在我告别之前,北平的第一场雪,和最后一场。
往年雪日,记忆中都很温暖,晴空的阳光一般暖,更多的是温柔,像一个顶天立地的那独一无二的生命的怀抱,孤独的,安静的,爱的,某个人的。
今天却出奇的冷。
雪依然还是雪的样子。昏黄的天空,混沌的大气,细碎到看不见的雪粒,没有风,一切仍是安静,就在这倒数第二天,该来的,总是来了,与你无关,与我无关。
说到底,不过是一层稍纵即逝的水。蒸了,渗了,最终都是一样,抽进了供水系统,少量的,三峡水库分之一滴,洗了我的睫毛和鬓发,其余,冲了路上小心翼翼缓行着的车,混着各种各样的污染物一起,重回地下,奔向高碑店,如此往复,直至渤海之尾。
所以每一次的降水,都让我按捺欢腾,虽然被年龄夺去了瓢泼大雨中奔跑的疯癫权利,却夺不走我的疯癫本身,为人类与生俱来的亲水性。所以每每洗澡,都会换来外面老爸不耐烦地叫喊,怪我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水。水啊;最早那怀抱在周围的暖融融的羊水,我从来记不清她的味道,然而从此贪恋被温暖的流水爱抚,真正可以带走身体上附着的一切,尘泥,烟雾,病毒,和各式有形无形的,外生内生的,什么。
很小很小的时候。该有多小啊。北平的冬天还是《沁园春》里的样子,还是建文元年时的样子。我记得那双大红色的棉鞋,妈妈亲手给我做的,只有我的小脚丫可以穿。厚厚的棉鞋,沉甸甸的,很漂亮的红色,走在白色的雪中,深深地陷下去。我记得那颗倒霉的山楂果,裹着那串糖葫芦上最多的糖,从嘴和竹签之间的空隙里掉落,滚到了白色的雪里。我记得那时的玉渊潭,一大片冰湖,对幼小的我来说,足够支撑起海洋的幻想,坐在简陋然而却是世上最安全的雪橇里;其实就是几块木板被爸爸钉起来,仅容娃娃大小的我坐着,棉裤下垫了厚厚的坐垫,看爸爸拉一条长绳在前面飞奔。
那时候的我,他们说,经常生病,很乖,很聪明,像个小精灵。
决不是后来,上了幼儿园大班,只把后脑勺冲着黑板,上了小学,把周围的男生都揍哭,校门口三环路上就地打滚的野孩子。
更不是现在的笨蛋,无论做什么,永远不能让人满意。
即便小学时,棉鞋棉裤也是十分遥远而古老的概念了,似乎不再是温暖的保证,反而成了贫寒的象征。
所以爸爸也扔掉了那架二八大车,不再做冬天没钱买菜的机关小研究员;妈妈依旧是忙,比原来更忙;家也搬了,从北平的西边搬到了当时还一片荒芜的朝阳区东北。我只能继续留在离学校最近的姥姥家,从此再没有享受过那辆二八大车前排专座的待遇。
那个车有多大,你知道吗?也许今天的人会对它嗤之以鼻了。可是曾经,在我的心中,那是我家的支架。前面的大梁上,爸爸专门给我安了一个小椅子,每天骑车带我去幼儿园,星期天去玉渊潭。有时候去姥姥家,晚上回来,我坐前面,妈妈坐后面,爸爸一个人在中间蹬车,从还没有建成航天桥的西三环路口穿过。旧时的路灯还是古老的灯泡,温暖的橘红色,在我的眼睛里,是一个毛绒绒的光球,投影在没有几个路人更压根儿没有汽车的路面上的,是一个扛在结实的大车上标准的汉字:山。
我就这样一路低着头,望着地上的那个山字,直到回到了自己家那个可怜的小平房。
那个小平房,在我出生的时候,还不是我家。直到今天,我一直没有弄明白,我们家还是两个人的时候,这两个人究竟是住在哪里。只知道有了我,爸爸的单位这才给了我家一间小平房,算作是照顾。那个时候的冬天照例是常下雪的,一下就是很大的雪。可我从来不记得冷;我记忆中那个小平房的冬天,似乎只有一件事的印象,就是有一次过年,爸爸单位发了鱼,被视为珍宝,放在小篮子里,吊在门外房檐下;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连篮子带鱼都被偷走了。
那天我哭了;那时候我似乎还是个很小的小东西,不懂得什么是鱼,鱼这个东西当时来说有多么好。我哭了,只因为爸爸跟我说,咱们吃不成了,半夜里,一只耳把篮子偷走了。
当时,机关院子里就有一个派出所,门口永远亮一盏红色的警灯。但每次从门口路过,爸爸都很小心地拉着我快走,悄悄告诉我这里面都不是好人。所以鱼被一只耳偷走了,我在心里想不到警察叔叔,只期盼黑猫警长赶快抓住一只耳,把鱼还给我们,企盼了很久很久,直到又吃上了鱼,把这件事抛在脑后。
狗须很小很小的时候,却也和我有十分的类似。也许,这是一代人的交集。尽管他已经是80后期的人,如今与我也有了越来越明显的代沟。然而我明明栩栩如生地记得,他还是个可爱的小肉球的时候,家里人被他的调皮弄得头痛,经常吓唬他说,警察来了。
他是毫无印象了;我却已经清楚地记得,有一天在姥姥家,还在上小学的表姐跑回家来,说学校不上课了,有什么大学生上街游行,要某某下台。
那个时候的我天天也能听到某某的名字在电视里不断响着,于是乎对大学生这个词很敬畏,以为他们是我见过的那些六年级个子长得又高又壮声音都变粗了的男生们,还可以看到某某在讲台上讲课。
北平的冬天,真的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再也没有回来过了吧。
到了晚上,我却愈发地想要出去,嗅一嗅久违了的雪的味道,感受一下那脸上心里的冰凉。
冰凉,在血液中静静淌着。
然而我终于没有下去,还是打开明亮的日光灯,一个人坐在安静的阁楼,打开新买的笔记本电脑,做我最喜欢的事情,和洗澡一样,最喜欢的、效果也完全相同的事情。
前两天台湾地震,上不了MSN,开不了hotmail上的邮箱,割断了我和墨尔本所有的联系。
正处在找房关键阶段,简直如坐针毡。
似乎也就是地震同一时候,新闻联播上说,正值盛夏的那边突降大雪。
好像,那天的新闻联播主持人,十几年前的那天里,姐姐跑回姥姥家,使得我很敬畏“大学生”们的那天里,和此时此刻播出这条新闻的那个主持人叫着同一个名字,长着同一张脸,有着同一个声音,分明是同一个人;然而今天,毋庸置疑,她获得的却是完全不同的荣誉。
二十年前,冰天雪地里哭泣,企盼黑猫警长降临的那个我,还不知道地球的南方有一种可爱的动物叫考拉,有一个美丽而宁静的城市叫墨尔本。那里的鱼很多,虽然偷鱼的亚洲人也不少,但是总还足够有得吃。黑猫警长是森林公民的守护神,一只耳们也通常逃不出他们的手心,丢失了圣诞节蛋糕的穷人家的小孩子都能破涕为笑。
十几年前,羡慕那些可以不用戴红领巾的六年级“大学生”哥哥们的我,却已经在天天跟家人吹牛,说我一定要上北大清华,一定会去美国留学。
十年前,刚刚搬进这套复式的时候,周围还是一片荒芜;也许谁也不会想到,如今这片区域已经成了因奥运而显贵的风水宝地。
高中毕业时,我还执拗地认为,真正优秀的文字驾驭者一定要依靠笔墨纸砚,而不是电脑键盘。
然而海底电缆断裂时,我终于彻底崩溃于自己对时代的完全依赖。
昨日,夜幕降临,仓促离开工作了五个月的公司,因为太匆匆赶着晚上的宴会,竟然没有来得及慢慢地告别,轻轻地驻足和回首。却终究将准备送人的新年巧克力落在了柜子里。
我所走过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瞬间,都和我自己,一刻不停地互相眷恋,互相依托,互相毁灭。
所以大片大片的雪花始终在心里纷纷扬扬地落。五个月来工作的大院,整齐而严谨的德国式灰砖楼。到处悬挂了好久的圣诞华彩。每天我却只有天黑之后,下班走出楼门,才感受到冬夜里孤独的烛光。
烛光里是什么?橱窗前伫立良久,看不到开着旱马的圣诞老人,我却看到了幼年那个破落萧条的北平隆冬,矮小的平房外面,一个孩子拿着两只刚刚从玉渊潭买回来的气球,兴高采烈,然后,砰地一声,两只气球蹭到墙上,灰飞烟灭。
当时的号啕大哭,仍不够宣泄我心中的失望和难过。直到今天,回想起来,一个幼小的心灵那一瞬间欢乐破灭的疼痛,依然让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安徒生的童话里,小女孩最终冻死在了平安夜;小人鱼也最终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彻底化成了泡沫。
当爸爸的坐骑换成了漂亮的帕萨特,小平房换成了今天温暖宽大的复式,橘红色灯光下,二八大车上驮着的山字,冰雪覆盖的破砖碎瓦,记忆中依然鲜明而强烈。
到后来,帕萨特又没有了,重新换回了笨重的二六铁驴。爸爸也不再那么豪情万丈,开始只去小商品批发市场买衣服——我已经没有任何感觉。我只是偶尔怀念,小的时候放了学,如果爸爸没有及时来接我,我会自己跑到学校边上的小书店,挑我喜欢的童话书。爸爸从来都知道到书店来找我,并且一定会买下我看中的漂亮的书。还有每天晚上,在外面玩到天黑,洗完头的妈妈会到门口梳着她美丽的长发,一面呼唤我回家。寒碜的砖墙和门窗永远都是模糊的背景,背景前面的妈妈熠熠生辉。
学校边上的小书店早就为了修三环路拆掉了。妈妈的长发也因为工作操劳早早剪掉了。
我好像很早很早就明白,一切得到的最终都会失去;一切离开的,于是从来就不是我的,因此也一直在我身边,相伴永远。
那我还在奋斗什么,从来,追求的又是什么呢。
北平的雪,越来越少,越来越少了。我只是企盼,从来也不敢奢求。只要一个冬天,能让我见到一场雪,我也就感激上苍。
时间太快;世界也太快了。一切人一切事都太快,生命太快太快。眼下,我在北平的最后一个冬天。却不知道,可能今生再也无法确定,是不是这辈子经历的最后一个,这片故土上的冬天。
家的根。就好像小时候的小平房,爸爸的二八大车,身上的棉鞋棉裤,雪地里的糖葫芦,屁股下的小雪橇。没有什么关于破烂的记忆;虽然今天,我已再不能忍受重新来过这种生活。
等我离开的时候,又将在那个向往已久的美丽的地方,经历再一个全新的冬天,和这里迥然不同的,有考拉的,有黑猫警长的,有鱼吃的温暖的冬天。听说那里的雪很静,很优雅,很安详,很纯洁。那是一种格林童话里灰姑娘式的美丽,而北平的冬天,是安徒生。
深深浸透了我生命每一个元素的,忘不了,更恨不了。
因为,我们已经浑然一体,分不出谁是地下的水,谁还是天上的雪了。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所以,又有谁能断言,此恨不关风与月。因为,这不是那所谓的爱情。
这是无数个瞬间之一,尘埃之一,雪花之一。到哪里都有,随处可见的,其实微不足道,只有自己才会在乎的,共同的过去,曾经的历史。
碎玉一样孤独而冷漠,故都一样高贵而矜持,永远都一去不返了;那我呢,我怎么能割断这血脉,北平的雪啊……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夜北平元素斋 2006/9/20 病中吟病中吟
我大概确乎是懒了,真是懒了,连文章都不愿写了。
世间最可恶之疾莫过于感冒。到换季时必来,年年如此,你却拿它毫无办法。不像其它病,要么一次好了终生免疫,要么一次治不好终生慢性缠身。或者是骨折一类,虽然不属于前两种,好歹也不会年年都赶上。独有这感冒发烧,跳梁小丑,定让人不得安生;若是正巧赶上什么非典之类,便大发一笔横财。
其一
有一次一口气把文天祥诗集从头读到尾,里面有很多篇写自己生了病。很悲观的调子;联想到后来他光照汗青的英雄大义,不免有些困惑这样一个人会被平常小病折磨得如此不堪。
后来读方正学的《逊志斋集》,也看到病中的文字,一样是孱弱已极,不同之处在于,方正学花了大笔墨描写蜀王殿下对患病的自己如何嘘寒问暖,如何为他请医,送水果,如何无微不至地关怀自己这个世子先生。
历史的神奇所在。后来,方孝孺和文天祥一样出了名;不一样在于,方是死君,文天祥则是死国。崖山之役,陆秀夫负末帝投海,南宋灭亡;文天祥落笔诗成,“人生自古谁无死”,惊天地泣鬼神;三年之后,文丞相于元大都柴市问斩,了却了南宋最后一个忠臣的夙愿。
大概不少人以为,方正学之死建文帝,和文天祥的性质一样;然而文丞相囚于北平这三年之间,忽必烈曾派俘虏宋恭帝劝降无果。兴许后人以为,既是劝降,谁去都一样;兴许文天祥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然而从此便分出他与方正学的高下。方孝孺被朱棣并夷十族的时候,他所效死的建文帝不知下落,他所感激涕零的蜀王殿下只是静坐远观。他的人头落地,从某一方面来看,似乎反该庆幸,否则大明将变成一个可笑的朝代,时隔两千年后,在两个书呆子的带领下恢复了痴人说梦的西周井田制。
可是方正学终究青史留名了,和铁铉一起成为建文忠臣的头号和二号文臣。永乐皇帝的功过几百年后依然被世人争论不休;于是乎有人以为,历史已经尘埃落定到了说什么都能被宽容的地步,开始叫嚣为秦桧平反,要表彰这个汉奸不为人所知的超凡脱俗的诗词文采,要淡化文天祥和史可法的英雄形象。因为,蒙古和满清已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不可分割的两员了。
韩国人为什么殴打中国人?为什么撕毁中国国旗?因为中国的历史书矢口否认祖先侵略高丽的历史。我们的理由是,朝鲜也是中华民族的一支,因此过去的事情那叫做包容,民族融合,是好事,怎么能叫侵略呢。
我们还在自以为是地抗议日本人篡改历史。如果日本侵华成功,几百年后,是不是中国人还应该说,大和民族是中国第五十七个少数民族,我们要淡化今天我们歌颂的抗日英雄们的民族形象,淡化南京大屠杀,一如我们现在已经彻底忘却了“扬州十日”一样。
我却病了;好久没病。先是肚子疼,然后感起冒来。小小的感冒而已,其来势不可挡,谁言邪不压正?头昏体乏之中,我便也绝望起来,越发消沉和懦弱。
文天祥的最后三年何其孤独。他的同僚已经和末帝一起投海身亡。没有死的朝臣和皇帝一起做了元朝的顺民。南宋的遗老遗少们每日里写着给他的祭文,一面食着元廷的俸禄,一面催促他们的文丞相为大宋舍生取义。他没有自杀,没有投降,选择了坚持;最终成全了自己缝在衣带里的诗句: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北人无如耶律楚材,南人无如文天祥”;忽必烈看到这首绝命诗,只是增剧他起初便有的后悔,也更知道自己非杀此人不可。只是不知他想到没有,所有生祭文丞相的国人想到没有,一个如此铮铮铁骨丈夫,曾经在小病之中——或许就是一场感冒,悲鸣道:
“问天天不应,食日日何伤”、“灯前心欲碎,镜里鬓空华”。
英雄末路便是孤独;孤独有如漫漫黑夜,只剩下自己的时候,绝望的哭泣和惊恐的颤抖,然而路还是要走下去的,走下去的。
其二
所以,第二天还是要上班。
我在学校的时候,也是常有如此的小病小灾。逃课是常事,病假也成了逃课时最手到擒来的借口。然而真正生病的时候,请了假往往是真正不能干别的,只能在床上躺着喘气。
现在不同了;早上闹钟大作,头疼欲裂,爬起来依旧上班。家里没人;爹娘都在外地,只有自己,没人强迫我去。
是钱在起作用。
说白了就是这么回事;尽管它俗。一天一百二,扣了税花了路费吃饭钱也差不多还有一百。谁舍得?
其实老板人很好。我的活也并不重,集中几天忙,又集中几天闲,平均下来还是可以的;主要是办公环境好,同事关系也不错,我觉得我的运气相当之好,平生第一份工作如此的惬意。
所以,请病假不仅仅是个一天一百块钱的问题。有待继续的task,新的task,我一个人的缺勤可能导致的一系列工作无法进行,由此引起的整体进程上的耽搁延迟——task,task,task,做人总得有点儿起码的责任感;一百块钱里其实不仅仅是当前干的这些活。
要对得起自己的工资,自己的良心。
小感冒么。又不是大病。我还是舍不得这一百块钱。年轻,总能扛的。
其三
你也就是靠着年轻在这儿撑,老爸说。
他说这话是在以前,他絮叨我整日好吃懒做不锻炼身体的时候。
我也常常想,我能活得过四十岁吗,我这身子骨?
生命在于运动。于是前一阵不锻炼的恶果开始彰显出来,上个楼梯竟然心跳气喘得厉害,每日里昏睡,起床就头晕。
于是去游泳;不是别的,只因为游泳是我唯一擅长的体育项目。跑步太慢,而且我对跑步有心理障碍;打球吧,基本不会。我还能干什么?
可是游了一次下来,便开始犹豫。一次二十五块钱实在不菲;这时便觉得还是当学生好,拿着学生证便只要八块钱。
紧接着又听同事说,游泳是一种增肥运动。
于是郁闷了,周末便取消了游泳的计划,策划了一场自行车京城胡同游。感觉还是比较有效。于是决定坚持下去,每个周末都骑车出去转,秋高气爽,减肥锻炼游玩一箭三雕,何乐而不为。
可是就在刚刚尝到了甜头的时候,病来如山倒了。
去如抽丝啊,每天吃着即便是最普通也十分昂贵的药;虽说人人都知道感冒这东西没得治,只能自己好,谁又能真正做到压根不吃药,任凭它往好里或是往恶里发展呢。
人啊,可悲。
我还能活多久?也许文天祥和方正学病中正想的这个问题。孤独的病床,最容易陷入绝望。死并不可怕,人人却都怕死,怕的并非死本身。谁又知道死究竟是什么呢。
告诉自己马上你要死了,然后,第一个从你脑海中跳起来的念头,才是你真正害怕的东西。
那是一种潜意识;大白天里去坐着空想没用,想出来的东西不是潜意识。比如做梦,梦见将死,那时窜入你头脑中的东西,才是潜意识。
我梦见过很多次临死;没有一个寿终正寝,或是战场或是刑场;总之,我可以完整健康地面对死亡的。
惭愧的是,每每让我不甘心和遗憾的潜意识,却并非已见年老的孤独的父母白发送黑发。我一直为之坚持的舍不得的那个顽固的小小梦想。如果就此死掉,那是我最不甘的遗憾。
由此,似乎可以对病中英雄末路般的悲哀略有共鸣了。与其像个废物一样病朽在床上,让命运来宰割我的终点,不如自己选择更有意义的终结,一番疾风骤雨或是漫漫长夜的抗争,一个年轻的健康的完美的生命,死得其所;刑场上没有恐惧;病床上的恐惧才是真正的惊恐。
可是刑场难道不也是命运的局。
主宰自己的死亡;选择死亡的方式。“而今而后,庶几无愧”。世人以为文天祥作出了选择。
其实是历史作出了选择,选择了文天祥而已;他没有选择,对于他自己来说,只有这一条路可走。
所以他是幸运的;方正学也是。他们没有腐朽在自己的床上。“朝闻道,夕死可矣”;谁能够一样自己的人生如此了结,死得其所呢?末日到来时,我追求的我可得到了吗?或许我只是白白地死掉而已。
真正令人害怕的是未知的。因为如此,我应该加强锻炼,争取不让自己早早地白白死在床上。
其四
死在床上的老人是寿终正寝。死在床上的年轻人呢?
死在了梦里,如果有的话。
我庆幸我是有梦的,不管别人看来多么荒诞可笑。
我做的梦总是很大,刺杀布什小泉,核战争等等——一如昨晚,又是一场激烈的巷战,抱着一个虚幻的宏伟目标,进行着酷似反恐精英里的场面的枪战。然后我中了弹,流了血,还好不是爆头,又是在梦里,不觉得疼,于是继续可以作战。
真正现实中的梦想很小,小到只是一些文字而已。
进而我又疑惑了;如果昨夜的梦是真,战争爆发的时候,我的文字便失去了一切的意义;只有枪炮导弹才真正实惠。
好比文天祥和方正学;大宋的复兴,井田制的复兴——其实他们魂牵梦萦的理想也并没有实现。大宋终究灭亡在了一群没文化的游牧民族手中,建文帝一切复古的改革,也随他一起不知所终了。
华夏历史上,落后民族征服先进民族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也就是为什么最后,所有民族无一例外都逃不过汉化一条路,而我们有了今天的五十六个民族。
但是到了今天,汉民族的文化魅力却消失殆尽了。本土的只剩下糟粕被当成传统,以及一些可怜的类似“冠礼”等了无意义的传统被肆意篡改。除此之外,还有何处可望神州?
如果不能拯救一个失落的文明,那就把它彻底化为灰烬吧。也许当今中国,欠的就是再来一场外族入侵,一场残酷的毁灭与血淋淋的新生同时波涛汹涌地进行下去的文明大融合。
拆吧,北京;挖吧,北京。拆了前门大栅栏,拆了南城胡同;最好把紫禁城天坛也统统拆掉,何必留个念想呢。文物应该被永久地埋在地下,才是最好的保护。不如把文化也一并掩埋,全盘西化,总好过现在不伦不类的中国特色德性。
文天祥死后,中国还有方孝孺出现;这是文天祥的贡献。
方孝孺死后,中国却再没有死君的文人了,甚至连死国的也不记得有谁。这不能不说是方老先生的贡献。
他的身后之名里,除了赞颂,也多了一个冷醒的“迂”字。中国最迂的知识分子亲手摧毁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愚忠。可喜可贺。
所以,可敬可佩的方老先生说到底,只是个“读书种子”而已。治国平天下,他这样的不行。
文天祥也不行;他只是那个没落的南宋大厦维系的一根细绳;大厦挺立时,绳上可以挂旗;大厦将倾时,绳子也只能被拉断。
然而旗帜不毁。千百年后,他还是中华民族的脊梁和精神。正仿佛野草的生命力,微薄、贫贱、短暂却也永恒。这也就是文字最渺小也最伟大的生命力。
鲁迅先生说,“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以这野草作装饰的地面。”
我自爱我的文字。
那我憎恶什么呢?
秦桧当然是好文笔,好诗人。相比之下,文丞相的文笔则要略逊一筹,很多时候过于显直了。
文字只是野草;野草只是装饰。上等的翡翠和软玉从来只有黯淡粗糙的土石外皮。脑白金才会用了最豪华艳俗的包装,打出“脑白金里有金砖”的广告来。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做人。
其五
然而人是靠筋骨支撑的大厦,不是靠文字。
文字也只是我的绳;我往上面挂旗,却不能指望靠它维系我的生命。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做人,社会属性附着于生物属性之上。
首先是健康,然后方有意义。
没有意义的健康没有意义;没有健康的意义则根本不存在。
我的青春已经过去;岁月的痕迹是如此深刻而迅速,让你来不及适应它的变化,只看到飞快黯淡和粗糙起来的肌肤,渐渐明显的皱纹,日益掉落的黑发。
还有越来越差的体质,不知不觉间多了的风湿痛,关节病,心血管的变化,不间歇的感冒,臃肿,乏力。
以及,智商的大幅下降。
我还能活几年?
在这几年之中,我还能做什么?
还来不及燃烧的火,来不及绽放的花,来不及回报大地和天空的鲜血。
过去的生命了无意义;就算是我所钟爱的文字,也不曾留下任何值得骄傲的纪念,能让我觉得,自己曾经作为一个人,实实在在存活过,用来安慰自己死得其所。
于是,我便只能庆幸,幸好只是一场小小的感冒,还不至于让我就此朽烂在病床上。等到病好了,我要抓紧剩下的不多的时间,纵情燃烧,直至化为灰烬,再不能虚度一寸光阴。
保尔•柯察金,一个多么遥远的,说出来会被同龄人耻笑的名字。我却想起了那书里的一句话,此时此刻,病着的时候,才会深受震撼:
人,应当赶快生活。
这和张爱玲的“出名要趁早”,其实是一个道理。
没有人知道自己有多久的生命;所有的人却都默认自己有至少七八十年;所以年轻的时候,健康的人不会无故感慨韶华易逝。这样的感慨,也就算作是一种衰老的征兆了。
幸亏我是病着,不然我就衰老了。
要快好;要按时吃药;要早睡早起;要饮食规律;要节欲;要坚持锻炼。还有,走路千万注意安全。
因为明天还有工作;下个月会更忙。还有我的文字,还有我的留学;我要补的数学,要考的会计。我的梦想,我的梦想。
来不及啊,一生真的来不及!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孤独客元素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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